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更好地促进党校事业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根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关键在于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校是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承担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各级党校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党校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主业主课不强、队伍素质不优、师资力量不足、校风学风不严、支持保障不力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党校事业发展和作用发挥。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重要作用,推动我省党校事业开创新局面。
(二)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是党校姓党最重要的标志。要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必须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中央和省委作出的决策迅速贯彻、关注的问题深入研究、交付的任务认真完成。
——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党校姓党的内在要求。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中,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防止书斋式的空谈、教条式的研究。既加强对学员进行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又倡导教职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风气、民主讨论风气、创新进取风气。要搭建多种形式的平等讨论交流平台,实现学学相长、教学相长。
——始终坚持质量立校。办学质量是党校安身立命之本。要把质量立校作为党校工作的重要遵循,作为全面提升党校工作水平的一项战略任务。坚持高标准办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以质量为办学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党校特色和优势。
——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校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党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党校校风、校纪、校规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请客送礼、经营人脉等不正之风。到党校学习培训的干部,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职务,都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重点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
(三)突出主课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党校主体班次都必须在教学安排中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在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县(市、区)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党校的培训类班次,省委党校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在一个任期内,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由省委党校、市委党校集中轮训一次。
(四)强化理论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设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和基本理论”单元,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重点是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引导学员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提高领导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引导学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五)强化党性教育。各级党校每个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根据学制长短安排充分的教学内容和时间,确保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史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学员提升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加强对不同历史时期安徽红色资源的挖掘、研究和整合,打造安徽党校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教学、科研品牌,建设金寨、小岗、岳西、泾县以及渡江战役纪念馆等党性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各级党校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学员要到省内重点党性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党性分析与组织生活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当“四个自觉”模范。
(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党校要把党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各个班次的必修课,打造党章精品课程,推动学员尊崇党章,扎实学习和贯彻党章,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引导学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七)创新优化教育方式。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党性作风状况,做到按需施教,因材施教,注重回答学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和先进人物访谈、微党课、现场教学、异地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领导工作经验交流和党性分析等教学活动,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建设党性教育主题教室,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制定全省党校理论教育教学大纲和党性教育教学大纲,加强基础课程、公共课程统编教材建设。建立健全专题招标、专题准入、教案审核、集体备课、课前试讲、教学测评等机制。根据不同班次特点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建立学员党性锻炼流程,对党性锻炼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八)加强学科建设。制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党性教育学科建设规划,逐步形成突出党校特色、符合安徽发展需求、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把培养高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工作做实做好。在职研究生教育要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党校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纳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
三、提升党校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九)发挥科研工作的支撑作用。党校科研要紧紧围绕教学展开,注重研究成果进课堂。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加强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研究,加强对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建立健全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奖励等科研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全省党校系统理论研究专家库和科研成果库,确保既出成果又出人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举办高端学术论坛、理论研讨会、设置重点课题、组织理论宣讲、刊发理论文章等形式,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全省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提供思想引领和学理支撑。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发挥党校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思想理论阵地的作用,建立党校与党报党刊等宣传舆论阵地的战略合作关系,及时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思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同省内外理论界学术界特别是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联系与交流,不断提高党校科研的影响力。
(十)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党校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聚焦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咨询建议。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符合党校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创新党校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全省党校系统智库建设协作机制,确立决策咨询模式和智库成员管理模式。采取与相关部门共建共享运行模式,打造信息资料服务系统。加强党校系统与国家高端智库以及行政学院系统、高等学校系统、科研院所系统的智库交流与合作,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新机制。
四、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严格政治要求。打造一支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的教师队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促进教师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行为世范,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做党的科学理论的“布道者”、党性锤炼的“熔炉工”、党校形象的“代言人”。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坚决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十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坚持严格的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加大从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招录青年教研人员力度,从高等学校和其他部门引进符合党校教学要求的优秀人才。建立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的交流制度,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提高专职教研岗位在全校岗位总量中的比例。建立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坚持专兼结合,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
(十三)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建立健全学科带头人评选等人才激励机制,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主体,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知名教师。通过经典著作学习、教学科研实践、优秀教师传帮带、出国(境)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拔尖人才、学术领军人才培养,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建立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制度以及蹲点调研制度,组织党校教研人员到基层一线深入了解实际,加深对国情省情党情民情的认识,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四)创新师资管理。推进党校组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党校会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制定末位调整办法,探索建立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福利挂钩机制。切实保障党校教师工资待遇,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
(十五)抓好组织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党校层级、编制数量、办学规模等,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组织员或班主任。建立实施组织员或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规程、跟班管理等制度。引导组织员或班主任着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管理、敢较真,督促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纪律、考试纪律、请假纪律、生活纪律。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学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
五、充分发挥全省党校系统整体优势
(十六)加强业务指导。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强化全省党校系统的整体功能。省委党校牵头编制全省党校系统中长期建设和发展规划,制定业务指导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市委党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并抓好督促整改。市委党校应对辖区县级党校开展办学质量评估。省委党校设立党校师资进修班、教研与管理骨干研修班,为下级党校培训师资和干部。加强全省各级党校之间交流,科学统筹党校系统资源,强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合作。深入开展精品课评选、优秀教学比赛和教学观摩等示范教学,建立全省党校系统师资库、优秀教学专题库,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十七)推进县(市、区)委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有效整合县域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有条件的县(市)可独立设置党校,并探索实行县委党校与讲师团合并。提倡和鼓励将市辖区委党校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县委党校设为市委党校分校,由市委党校统筹安排有关培训任务和师资力量,集中力量办好市委党校。省直工委党校以及省属企业、省属高校等所属党校是培训党员干部和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都要履行好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加快推进县委党校中专体制建设,到2016年底完成全部创建任务。适时开展复查评估工作,巩固创建成效。
六、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十八)坚持党委办党校。各级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党校工作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党委要点名选调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培训,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多年未参加培训、部分干部多次重复培训的现象。党委组织部门要配合党校做好资源整合、师资培养、人才选聘、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要把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党性修养、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十九)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有实践经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党校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研人员中选拔产生,防止把党校作为单纯照顾安排干部的地方。
(二十)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坚持省委领导同志带头到省委党校讲课的做法。省、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一次课。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常性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上讲台的统筹安排,会同党校制定年度计划。
(二十一)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经费保障。党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应与担负的培训轮训任务相适应,学员教室、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学员图书馆、学员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是党校正常办学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党校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解决。省级财政加大对皖北地区、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相关地区可统筹中央、省级补助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党校的经费投入。 |